因工作變動,任彤玫提出辭去綿陽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趙倩穎提出辭去綿陽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綿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任彤玫辭去綿陽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委員、社會建設委員會委員職務,接受趙倩穎辭去綿陽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委員職務,報綿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任彤玫的綿陽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相應終止。
編輯:郭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