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國家藥監(jiān)局發(fā)布了《疫苗生產流通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提出我國應實現疫苗最小包裝單位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過程可追溯。如發(fā)現可能對疫苗質量產生重大影響的線索,各級藥監(jiān)部門可隨時開展檢查。
為了嚴格疫苗準入,國家藥監(jiān)局提出,國家對疫苗生產實施嚴格準入制度,嚴格控制新開辦疫苗生產企業(yè)。新開辦疫苗生產企業(yè),除符合疫苗生產企業(yè)開辦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疫苗行業(yè)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
持有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相關方應當按照國家疫苗全程電子追溯制度要求,如實記錄疫苗銷售、儲存(是否每次轉場都掃碼)、運輸、使用信息,實現最小包裝單位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過程可追溯。
《征求意見稿》還專門提出,持有人應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規(guī)定,建立完善的藥品召回管理制度,收集疫苗安全的相關信息,對可能具有安全隱患的疫苗產品進行調查、評估,召回有安全隱患的疫苗。
藥監(jiān)部門經過調查評估,認為疫苗存在可能危及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合理危險的,持有人應當召回疫苗而未召回的,應當責令持有人召回疫苗。
對于社會各界來說,在3月10日前可將有關意見通過電子郵件反饋至jianguansanchu@nmpa.gov.cn。(記者 趙鵬)
編輯:郭成